java中类定义的变量和类方法里面定义的变量有什么区别和联系

问题描述:

java中类定义的变量和类方法里面定义的变量有什么区别和联系
为什么要再方法当中定义变量,统一在类里面,方法外面定义变量不是更方便快捷么

Java中的作用域非常容易理解,就看大括号。
一个变量的作用域始终是从定义的位置开始直到当前大括号结束。
在这个范围之内,就可以不使用任何前缀,直接访问它。
不在这个范围内,那就必须得"想办法"访问它。

类种定义的变量是类的成员变量,在所有的类方法中都可以用的,即作用域是所有的类方法;而某个方法中定义的是局部变量,只能在相应的方法体中被访问的。成员变量是类的属性信息,其定义需视需求而定的,有些方法中临时用到的局部变量可能不能作为类成员的。

类中的是成员变量,作用域是整个类,方法中的变量是局部产量,作用域为整个方法内。

类中定义的变量作用域是整个类哦 类的所有方法都可以用它 但是方法定义的变量就只在这个方法中有效 作用域只有这个方法

类中的是成员变量,作用域是整个类,放在堆中(final or static 变量引用放在堆中,指向方法区常量池中);
方法中的变量是局部产量,作用域为整个方法内,放在栈中的栈帧中的常量表内,通过操作数栈进行操作。
非局部变量的方法在多线程运行时要做线程同步。

类中的是成员变量,,,方法中的变量是局部产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