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内学术腐败的一例:张荛学论开源软件的“合法使用”

国内学术腐败的一例:张荛学论开源软件的“合法使用”

23日,国内知名人士张荛学(现任中南大学校长)对媒体公开宣称:...透明计算项目在研发过程中使用了部分开源软件,这是一种合法的使用,也是软件行业公认的一种合法使用,不是”抄袭“,更非”盗用“。张荛学何许人也?

          张尧学,19874月加入中国*,获日本东北大学博士学位,教授,博士生导师,现任中南大学校长,中国工程院院士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,国务院信息化咨询委员会委员,计算机学会普适计算专委会委员,曾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司司长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、985工程办公室主任、211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等重要学术和行政职务。

       23日,张荛学何故需要公开出面对媒体回应开源软件的”合法使用“问题?此事与张荛学在今年19日获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有关。在此,我们暂且不论此事的是非,只说开源软件的“合法使用”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张荛学所谓的“......使用了部分开源软件,这是一种合法的使用,也是软件行业公认的一种合法使用,不是”抄袭“,更非”盗用“。此话当真?非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家知道,开源软件是版权软件,是软件版权人行使自主处置权容许任何其他人*使用与分享的软件。因此,开源软件使用人在使用开源软件时必须遵守一个大前提:事先说明使用的软件是谁开发的软件,而不是事后*出来承认。否则,这种“合法使用”在实质上与软件的抄袭、盗窃无异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我们国内,像张荛学这类身居学术要职的知名人士公然对开源软件的”合法使用“发出如此荒谬的言论,足见这是国内学术腐败的一个绝好案例。我认为,国内开源界思想混乱的总根子就在于此。

袁萌 32



3楼u0123773334天前 08:56
额,这样真的好么?
2楼langresser4天前 17:38
1、除非是把开源代码的版权声明给删了,否则怎知其没有“事先声明”?难道每个做项目的,用了哪个开源代码都要开个新闻发布会都通知到?这哪里是事后“*承认”?n2、该团队承若将开放代码。即便现在不开放也不能说违反了LGPL或者GPL协议。只要正式项目发布时,源代码开放就好了。而且很多事后只需要开放其修改后的开源代码的源代码,而不是完整项目的源代码n3、张荛学跟此项目没有直接关系,此项目只是使用了其理论基础,并且申报获奖的内容中也不包含此项目。所以在这件事上说学术腐败太牵强。
Re: yuanmeng0014天前 17:41
回复langressern 张荛学,其人我早就认识。如果他的开发团队公开承认项目使用开源软件来实现,那么,张获奖是不可能的。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。n袁萌 3月2日
1楼u0140360265天前 09:46
袁老不怕惹麻烦?标题太大了!n国家还没有对此进行定论,腐败、学术腐败帽子不能随便乱扣。 不能把所有舟子讨论过或说过的事情都作为法律依据、定论吧。n不如将冒号前的文字换成“论”比较好
Re: yuanmeng0014天前 14:57
回复u014036026n 张的名头不小,在学术上,是小毛头之类。n袁萌 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