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与对象

1.对象中的数据称为实例域,操纵数据的过程称为方法。

2.对象的三个特性:行为、状态、标识。

3.构造器:构造新实例,构造对象并指定其初始状态;访问器:查看并返回对象的状态;更改器,对对象的状态进行修改。

4.构造器与类同名,每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器,构造器没有返回值,构造器总是伴随着new操作一起调用。

5.有些人把隐式参数称为方法调用的目标或接收者;在每个方法中,关键字this表示隐式参数。

6.使用静态方法的两种情况:一个方法不需要访问对象状态,其所需参数都是通过显示参数提供的;一个方法只需要访问类的静态域。

7.一个方法不能修改一个基本数据类型的参数;一个方法可以改变一个对象参数的状态;一个不能对象参数引用一个新的对象。

8.包的地址格式:import (文件夹名).(文件夹名).(文件夹名).*,被调用的包在最顶端:package (文件夹名).(文件夹名).(文件夹名)。

 

学习心得:第三周的学习内容很丰富,接触到Java的面向对象的核心基础。正如同第一章里对面向对象的描述:用木匠打个比方,一个“面向对象的”木匠始终关注的是制作的椅子,第二位才是所使用的工具;一个“非面对对象的”木匠首先考虑的是所使用的工具。我们用“类”描述对象,再以“类”为起点选择工具,就是添加各种方法。不仅如此,我们完全可以用构造器、访问器、更改器编写自己的类。